在家养鸡也不行!这个新条例与你我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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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不慎遇恶犬 , 邻居养鸡臭熏天?如果面对这些情况 , 应该怎么办?

4月是“爱国卫生月” 。 2018年11月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该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

采访人员获悉 , 新修订的《条例》 , 从原来的33条增加至73条 , 扩展了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厕所建设管理、吸烟控制、健康促进与教育等相关内容 。

在家养鸡也不行!这个新条例与你我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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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铲屎官:出门要牵绳 , 遛狗要“铲屎”!

近年来 , 不少关于“遛狗不牵绳”带来的争执引发社会关注 。 《条例》指出 ,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猫等动物外出的 , 应当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 , 主动避让行人 , 即时清理动物粪便等排泄物 , 犬只应当佩戴口嚼或者嘴套 , 并禁止进入人口密集区域 。

对于未即时清理动物粪便等排泄物 , 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者要责令改正 , 清除污物 , 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带宠物出门的“铲屎官” , 还要注意动物是否打了疫苗 。 《条例》规定 , 饲养动物应当依法进行疫病检疫免疫 。 依法需要进行疫病强制免疫的动物 , 未经免疫不得携带外出 。 违反规定携带未免疫饲养动物外出的 , 由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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