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实施 卖分面临扣驾照( 二 )

  以营利为目的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以营利为目的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关注点3】

  车内车外乱装饰也要处罚

  除此之外,像车内悬挂装饰摆件,车外安装个性玩偶等新情况新《市条》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前后窗台放置、悬挂遮挡驾驶视线物品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二)前后车窗粘贴遮挡驾驶视线的文字、图案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三)车窗玻璃使用镜面反光遮阳膜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四)车身放置、粘贴凸出车身外廓,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物品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五)载客汽车车厢内放置物品,超过椅背高度,遮挡车窗,或者从车窗、车门、后备箱处凸出到车身以外的,处以警告或一百元罚款。

  【关注点4】

  提高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效率

  为提高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效率,进一步创新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管理手段,新《市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为提高机场、火车站附近道路通行效率,新《市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空载车辆不得驶入火车站、机场等落客平台、通道;驶入落客平台、通道的车辆不得上客。

  针对无牌车辆从源头上压缩其生存空间,新《市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加油站不得为燃油助力车、未悬挂号牌的车辆等提供加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关注点5】

  网约车、共享单车首次写入条例

  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型交通出行方式给广大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新的管理难点。此次新《市条》首次将网约车准入、运行机制、监管方式以及共享单车总量控制、有序投放等相关规定写入,为相关管理工作后续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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