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资料图: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 傅建斌 摄

中新社北京4月19日电 (采访人员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19日发布公告 , 公布了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 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 , 免征增值税 。

在政策执行期限内 , 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 , 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 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