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家税务代表聚乌镇 共话税收征管合作( 三 )

维也纳经济大学全球税收政策中心主任杰弗里·欧文(Jeffery Owens)则认为 ,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成立是一项制度化、长期化的创新性行动 。 该机制的搭建使各方都有了平等发声的平台 , 为税收合作机制的成功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 “由于各国的发展阶段和税收制度不同 , 我们就可以相互学习 。 一些发展中国家可以学习中国的经验 , 一些发展中国家可以学习欧洲国家的经验 , 这是一个共赢的互动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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