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评男子为气前妻将女儿关笼中:孩子是你斗气工具?( 二 )

比如在原始的曝光网帖中 , 有疑似女童母亲额微信群对话显示 , “父亲一打小女孩 , 母亲就报警” , 但最后都是批评教育 , 然后不了了之 。 这个关键细节是否属实 , 通报并未提及 。 其实出警记录很容易查询 , 如果殴打是一种常态 , 就远不止是摆拍的问题 , 而是涉嫌虐待罪 。

如果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 , 一个将孩子当作工具关在笼中 , 以此作为和前妻斗气筹码的父亲 , 平时又会如何对待孩子?退一步讲 , 哪怕其父并无殴打历史 , 女童身上没有伤 , 也不意味着没有造成伤害 。 囚笼、脚踩之类精神层面的侮辱 , 完全可能对女童心理造成巨大创伤 。

事实上 ,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 第一条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刑法领域关于虐待罪 , 构成要件同样不只是殴打、捆绑之类的肉体伤害 , 还包括精神层面的摧残、折磨 。 如此界定 , 正是为了防止精神虐待伤害儿童身心 。

女童父亲显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程度 , 反而声称网帖造谣 , 潜意识的逻辑 , 还是将孩子当作自己的私人财产 , 认为可以随意处置 , 当成和前妻的斗气工具也无妨 。

值得一提的是 , 几天前女童模特遭母亲踢踹的新闻 , 曾引发广泛讨论 , 类似侵犯儿童权益的剧目一再上演 , 一方面是一些父母将儿女视为私产、可随意处置的观念在作祟 , 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

比如至今并没有专门的虐童罪 ,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 , 可以适用的虐待罪还是自诉案件 , 告诉的才处理 , 直到前几年刑法修正 , 才将“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排除在外 。

此外 , 撤销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 也是在近几年随着《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发布才逐渐完善 , 但在实操中 , 撤销的案例少之又少 , 除非是比较极端的情况 , 被虐待的孩子往往还是回到了父母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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