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揭开行业替岗“潜规则” 肇事方:她不是环卫工( 八 )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汉宾认为 , 像毛喜梅这样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工资待遇也由他人发放的替岗情况 , 她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 “当然 , 毛喜梅和雇主李群山之间严格来讲存在一定的劳务关系 。 ”

陈汉宾告诉采访人员 , 如果替岗者在岗期间受伤 , 没有肇事者这种第三方责任主体存在 , 其保障就只有自己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 。 但人身意外险在实际理赔时也容易产生纠纷 。

“需要强调的是 , 现在很多环卫工人年龄偏大 , 如果年满60岁 , 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 这就非常容易引起劳动纠纷 。 ”陈汉宾说 。

有舆论认为 , 一方面一部分“在册”环卫工不能不履行职责还占用社会资源 , 另一方面 , 政府有责任加强对接受服务外包公司的监管力度 , 规范接受服务外包企业的行为 , 使其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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