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国家矿山公园( 三 )

江苏新闻

作为地质遗迹景观主要内容之一 , 自此 , 矿业遗迹景观都包含在地质公园景观之中 。 在萌芽阶段虽然没有提出具体的矿山公园概念 , 但废弃矿山治理与景观恢复、工业遗址旅游和地质公园建设等为矿山公园的诞生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

二、起步与早期发展阶段(2004—2009年)

2004年 , 原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申报国家矿山公园的通知》 , 第一次明确提出矿山公园概念 , 启动了国家矿山公园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 并于2005年8月评审批准了唐山开滦、河南南阳、内蒙古额尔古纳等28个申报单位的国家矿山公园建设资格 , 标志我国开始正式设立国家矿山公园 。

2006年1月 , 《关于加强国家矿山公园的通知》中进一步强调要做好国家矿山公园建设 , 并提出要将矿山公园建设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紧密结合 , 各地在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同时 , 在有必要、有条件的地区 , 要开展重要矿山的自然、文化遗迹的保护和相关服务性设施的建设 , 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公园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 发挥其更大的综合效益 。 2007年 , 具有标准规范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中国国家矿山公园建设工作指南》颁布 。 此阶段中国矿山公园开发主题以展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效果和矿业遗迹景观为主 , 辅以人文自然景观 , 融入矿业科普教育功能 , 基本实现了矿山公园的功能标准 , 但开发形式单一 , 各个公园特色不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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