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医院被指医生误诊摘患者眼球 院方否认( 三 )

江苏新闻

, 如果患者认为有篡改 , 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鉴定 。 ”

双方各执一词 , 2018年6月 , 小胡将太原爱尔眼科医院起诉至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要求医院赔偿其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59万余元 。

期间 , 法院根据患者申请 , 委托一家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 根据鉴定结果及开庭审判 , 2019年4月4日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 认为患者在诊疗中受到损害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等 , 但并未明确患者左眼球为太原爱尔眼科医院摘除 。 最终 , 法院判定医院和患者各承担50%的责任 , 医院赔偿患者34万余元 。

“我们对鉴定结果和法院判决结果都是有异议的 , 所以正在商议提起上诉 。 ”崔蕾说 , 与此同时 , 医院也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 要求查阅患者从太原爱尔眼科医院出院后的其他就诊记录 , 希望彻底弄清患者的左眼球究竟如何变成假眼球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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