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遭坠落苹果砸成重伤终身需护理 其父索赔544万( 二 )

女婴监护人索赔544万余元

经法医鉴定 , 孩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 , 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 , 终身需大部分护理依赖 。 截至开庭时已前后五次共计150多天住院治疗 。

孩子父亲余先生认为 , 高空扔苹果的女童家属对其女儿伤残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于是将女孩及其父母告上法庭 , 索赔544万余元 。

4月18日下午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

庭审时 , 被告代理律师首先对原告表示了歉意 , 但认为原告主张的赔偿费用过高 , 对其护理费适用标准不认同 。 被告代理律师表示 , 该鉴定报告在女婴受伤后仅半年作出 , 被告方对“需大部分护理依赖”的鉴定结果不认同 , 鉴定标准亦不明确 。

原告则表示 , 该鉴定报告具有权威性 , 鉴定结果是依据实际情况作出 , 合情合理 , 被告应按鉴定结果给予赔偿 。

追加小区开发商作为共同被告

庭审时 , 被告代理律师在庭上提出申请追加事发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 称根据我国《住宅设计规范》相关规定 , 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 该条款属于强制条款 , 而该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却未按照国家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存在安全隐患 。

对此 , 原告亦表示该小区入户大门处设计确实存在缺陷 , 同意追加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共同被告 。

基于该案庭审过程中 , 原被告双方主张追加新的当事人为被告参加诉讼 , 法官宣布休庭 , 待追加了新的当事人之后 , 法庭再另定时间进行庭审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