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和惠世火灾事故:多次发生爆炸却无行政处罚( 八 )

据媒体报道 , 当天20时50分左右 , 天和惠世公司废水系统中 , 一含有酒精的压力容器发生爆炸 , 致附近电缆桥架断落 , 局部房顶塌落 , 事发地周围漂浮着漫天的白色粉末 , 并有刺鼻气味 。 “未造成人员伤亡 , 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 ”

这次爆炸事故点燃了天和惠世公司与相邻历城二中的十年积怨 。 此前 , 历城二中因受药厂异味困扰 , 每年投诉多达数百起 。 师生家长一直通过信访抗议 。

原历城区安监局向天和惠世公司发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排除前 , 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 , 责令从危险区撤出作业人员 , 责令你单位暂时停产 。 ”

紧接着 , 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和历城区政府组成的天和惠世公司“10·10”爆炸事故调查组 , 最后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是:建议由历城区安监局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对事故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 从严作出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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