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版权闪耀恒久的光辉( 五 )

我们必须明白 , 在表层的现象背后 , 版权(著作权)的实质 , 实际上是法治理念 。 从这个角度出发 , 我们就会发现 , 版权人权益并不是其个人(部分人)私有的 , 而是你、我、他共有的 , 是整个社会共有的 。 当我们孤立地对待某个著作权侵害事件的时候 , 我们所看到的确是“他人的事” , 和自己不相干——直觉上似乎就是如此 。 遗憾的是 , 在我们有选择的对待诸如此类的具体事件时 , 遭受到损害的不单单是个体 , 更多的是一个社会必须有的、系统的法治理念 。

不妨推向一下 , 也许正是由于完备的(整体)法治理念的不足 , 限制了我们作为社会人的公平、公正立场 , 会是如此吗?而在这样的环境里 , 您难免会有这种单向想法:会以为侵害他人权益自己能够受益 , 比如看(买)盗版图书 , 问题是 , 在一个如此这般的想象共同体中 , 另外的他者同样会以您之道还施您身 。 当我们对版权(著作权)人被侵害视若无睹的时候 , 实际上自己也必然会被侵害 , 在一个法治理念不完备的环境里 , 没有人可以幸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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