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探访天和惠世火灾事故见闻( 八 )

原历城区安监局向天和惠世公司发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排除前,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责令从危险区撤出作业人员,责令你单位暂时停产 。 ”

紧接着,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和历城区政府组成的天和惠世公司“10·10”爆炸事故调查组,最后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是:建议由历城区安监局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事故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作出行政处罚” 。

然而,采访人员查阅天眼查数据,发现有过多次爆炸事故案底的天和惠世公司,居然没有任何行政处罚信息 。

4月16日下午,采访人员来到历城区应急管理局,采访天和惠世公司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 。 在历城区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一名王姓工作人员电话询问相关人员后说:“我不是执法人员,不清楚对天和惠世公司的处罚情况 。 但去年没有处罚过 。 ”最后,这名工作人员称,需要找执法部门了解相关情况,才能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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