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检:诉前磋商促使被告夫妇以公益劳动补偿生态环境资源( 三 )

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 根据当地开展巡护拆鸟网活动 , 每工作一个小时大致可以解救一只野生鸟的实际情况 , 办案组确定了让沈某夫妇在两年内参与巡护拆鸟网工作1800个小时的替代性修复方案 , 让其解救野生鸟类的数量能尽量弥补非法捕杀的数量 。 今年1月 , 该院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 , 组织开展了诉前磋商 , 由赔偿权利人崇明区港沿镇政府与赔偿义务人沈某、陈某达成赔偿协议 。

按照协议 , 沈某、陈某共同连带赔偿3万元 , 用于崇明地区公益林的补植复绿;两人各自每周参加巡护拆鸟网、林业养护和河道保洁等生态养护工作3次以上 , 每次3小时 , 服务期限为2年 , 二人服务时间共计1800小时;根据当地村委会安排 , 参加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公益宣传活动 , 服务期限为2年;共同缴纳保证金5万元 , 作为履行赔偿协议的保证;港沿镇政府负责对二人履行协议进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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