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户口簿标注“未婚” 仍索要“单身证明”( 二 )

热点

办 。 ”

经调查 , 该问题属实 。 当事人在该窗口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时 , 提供了能证明婚姻状况的户口簿 , 但该窗口工作人员仍要求当事人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单身承诺) , 否则不予收件 。 此做法违反了民政部关于“无婚姻状况 , 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规定 , 签订婚姻状况承诺书无相关政策依据 。

针对上述问题 , 给予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负责人江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 给予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杜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 对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某某进行工作约谈 。

半天发号30个尚有余量也不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