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三宗违规吃警示函 董事长郭秀梅遭监管谈话( 十 )

你公司财务管理内控不足 , 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 , 导致收入成本和业绩预告等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如对本监管管理措施不服 ,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复议与诉讼期间 , 上述监管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深圳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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