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不亮证”,打的什么算盘?( 二 )

近日 ,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盐田局沙头角所执法人员开出了全市首张电商不公示证照的罚单 。 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巡查手机中的“口碑”APP、“美团外卖”APP时 , 发现某公司从事网上食品销售经营活动但未公示其证照许可信息 , 执法人员立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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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确认某公司在上述平台的移动APP页面中未依法公示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 。 执法人员对此进行立案 , 并作出责令整改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

“亮证经营”不管是对实体店 , 还是对网店而言都应是经营的“基本常识” , 况且 , 今年1月1日刚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 ,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 , 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 。 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 , 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处10000元以下罚款 。 但在网上简单检索便可发现 , 不只深圳市 , 南京市、常熟市、湖州市、淮北市等多地都在陆续开出当地的“电商不公示证照罚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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