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疏通下水道本是好事 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二 )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就在这时段女士骑着电瓶车经过了此处,随后便发生了意外,所花费医药费近两千元。而据目击的商户回忆,当时物业并没有在附近设置任何警示标牌。既然如此,物业对过往市民摔倒又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律师表示,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对公共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在对下水管道疏通的过程中,虽然设置了路障并安排人员进行提醒,但并未设置安全警示,且作业期间安全保障人员并未全程职守,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了他人滑倒受伤的事实,依旧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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