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临江支行违法遭罚 国际收支数据申报错误( 二 )

(一)对于申报主体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已经存在 , 并显示为已经通过外汇局核查 , 且与该申报主体填写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关键要素(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住所/营业场所、常驻国家(地区)、外方投资者国别(地区)、经济类型、行业属性、是否特殊经济区内企业)一致的 , 经办银行应将该申报主体的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补充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关键要素不一致的 , 经办银行应将申报主体的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补充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 同时将《单位基本情况表》、《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证明文件传真或报送至银行所在地外汇局 , 由银行所在地外汇局转至申报主体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外汇局 , 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外汇局应于收到材料后的二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 。

(二)对于申报主体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存在 , 但显示为尚未经过外汇局核查 , 且与该申报主体填写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关键要素一致的 , 经办银行应将该申报主体的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补充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关键要素不一致的 , 经办银行应在核实后将该申报主体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修改信息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