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津天狮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系列案宣判,115人判刑( 二 )

据介绍 , 随着阙某理、郑某勇等27人被判刑 , 在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天津天狮”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系列案全部审结完毕 , 涉案115人全部被判刑 。

法院审理查明 , 张某均(另案处理)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 , 于2013年到岳麓区发展传销团队 。 该组织采取欺骗手段 , 成员以“谈恋爱”“介绍工作”等借口 , 将被害人骗至长沙 , 将其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现金等骗走统一保管 , 以限制其离开房间 。 同时 , 组织中有人扮演“师傅” , 对被害人进行洗脑 , 最终使被害人成为传销组织一员 。 2013年以来 , 该组织逐步发展 , 形成以张某均为首要分子 , 阙某理、郑某勇及赵某娜等人为骨干成员 , 层级达3级以上、成员达100余人的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 。

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 , 阙某理、郑某勇分别组织、指挥、参与非法拘禁13人和12人 , 杜某、吴某娟、周某虎分别组织、参与非法拘禁8人、5人和2人 , 其余被告人参与非法拘禁1人至6人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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