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旅游从业者“八不准”规定 推行负面清单管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4月23日讯 4月22日 , 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 。 针对旅游市场乱象频发的问题 , 2017年4月 , 云南省政府出台实施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22条” , 并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 但不合理低价游还未彻底根除 , 灰色利益链条仍未彻底斩断 。 为此 , 在“22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的基础上 , 云南省政府又出台了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 , 推行旅游业“负面清单”管理 , 打破“以购养游”经营模式 , 实现旅游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

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的具体内容为:不准欺骗或者胁迫游客购物 。 不准拒绝受理游客退货换货 。 不准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 。 不准诱骗推销不合理高消费 。 不准在景区及门口违规摆摊设点 。 不准向游客叫卖兜售商品和服务 。 不准擅自变更行程影响游览 。 不准签订虚假合同逃避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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