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br> 刚刚,广东、辽宁、湖南、河北、湖北等地发布新( 三 )

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 考生以高校专业选科要求等为主要依据 , 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 。 考生在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时 , 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 , 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

湖南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明确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 。 从2021年起 , 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 。 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 , 即“3+1+2”模式 。

(二)明确考生总成绩的构成 。 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 其中 ,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150分 , 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首选科目满分100分 , 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门再选科目 , 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 每门满分100分 。

(三)建立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办法 。 改革后 , 高校按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投档、分开录取 , 选择物理或历史的学生在各自序列中排序 , 成绩具有可比性 , 所以首选科目直接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而对于再选科目 , 由于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再选科目组合很可能不同 , 不同科目试题难度不同 , 其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 , 从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角度出发 , 参照有关改革试点经验 , 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 我省专门制定了等级赋分办法的文件 , 具体等级赋分办法为:赋分满分100分 , 起始赋分30分 , 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 , 将考生原始成绩按公式进行转换得到考生等级成绩 , 再计入高考总成绩 。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 , 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 , 以保障基数为准 , 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 。 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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