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改商标法、消防法、车船税法等八部法律( 三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 ,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 ”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 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 ”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 , 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 ,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 ”
推荐阅读
- 即科技■决定权掌握在中国手,?联合国五常将变六常?此国获美俄一致力挺
- 「体育哒哒君」2人落选出乎意料,日本乒协宣布重要决定!12人进入重点培养名单
-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并重申2025年前年产80万辆电动汽车目标,奥迪详解4大电动车平台
-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融资潜力巨大
- 『小李子爱体育』大家期待吗?全国冠军向国乒大满贯约战!球迷:希望不是玩笑,原创
- 『砍柴网』有道翻译官推出检疫特别版 助力全国百万公安民警跨境检疫工作
- 执扇拈花笑不闻@决定离开切尔西,渴望重回巅峰,世界杯冠军中锋不受兰帕德重用
- 省级@安徽省级网上可办事项达96.83% 被列为“智慧政务全国典型标杆”
- 「妙妹娱乐」全国唯一!,这个绩效评价江苏三获优秀
- 『复岗率』工信部: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开工率98.6% 中小企业复工率达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