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余万卖保时捷配冒牌音响,车行二审被判整车退一赔三( 七 )

法院认为 , 涉案车辆品牌溢价较高 , 从合同对各部件配置的明确约定中亦可看出 , 消费者购车系对该汽车品牌的信赖及整车高端配置的追求 , 消费者期待购买的是整车而非是某个局部 , 应按整车“退一赔三”标准予以主张 。 同时 , 消费者作为弱势一方 , 并不具备专业知识 , 其对商品真伪的甄别能力有限 , 涉案车辆音响造假行为并非普通人肉眼可以察觉 , 如消费者未发现此类商品瑕疵 , 则销售商可以因其欺诈行为获得超额利润而免于法律责任 , 故此类情况下按整车“退一赔三”处理对于销售商亦属公平 , 亦有利于促进该行业的规范自律、健康发展 。

陈晔律师向北青报采访人员表示 , 该案或成为全国第一个因音响欺诈而构成整车欺诈的案例 。 “虽然音响仅仅是一个配置 , 但由于合同中并没有单独列明价格 , 所以其并不具有独立存在的商品属性 , 同时消费者购买汽车系对保时捷汽车品牌的信赖和对整体高端配置的追求 , 对合同中特定配置的欺诈行为 , 亦可看成对整车的欺诈行为 。 法院判决对销售商这样的惩罚 , 归根结底是通过个案去规范市场行为 , 进一步捍卫全体的消费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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