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被杀23年凶手未归案 物证全丢失三民警被追责( 四 )

王树林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孟宪井指出案发后刘森大清早神神秘秘往稻田里走 , 警方开始将目光锁定在刘森身上 , 并围绕他开展进一步调查 。 ”

1995年11月25日 , 刘森因涉嫌杀人罪被宝清县公安局收容审查 。 1996年6月13日宝清县人民检察院以杀人罪批准逮捕刘森 。

但王树林却有些意外:“我家和刘森家紧挨着 , 一开始根本没有怀疑到他 , 虽说我们吵过架 , 但也不至于这样 。 ”在王树林眼中 , 刘森的姐夫是场长 , 刘森经常在场上小偷小摸 , 或者骚扰一下妇女 , 但两家的矛盾不至于引发杀人 。

实际上王树林曾打伤过刘森 。 张世原种场的保卫科科长 , 他接受警方询问时称:1988年8月 , 朱秀文称刘森在她家差点强奸她 , 因为没有证据 , 刘森也不承认 , 朱秀文父亲认为传出去也不好 , 就没有报案 。 大约在1990年 , 刘森孩子把一只破鞋扔进王树林家中 , 两家就打起来了 , 王树林把刘森砍伤还赔偿过 。

1996年6月18日 , 宝清县公安局向宝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 后报送双鸭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 1998年1月21日 , 双鸭山市检察院认为在侦查中没有获取充分的证据 , 几经退回补充侦查仍无法查清 , 决定对刘森不起诉 。 1998年1月24日 , 刘森被释放 。

公安局起诉意见:刘森涉嫌杀人

2001年10月 , 双鸭山市公安局就该案再次移送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 其起诉意见书中称:

犯罪嫌疑人刘森在1995年11月15日23点许 , 见东院隔壁邻居王树林外出打工不在家 , 只有王树林的妻子朱秀文和女儿王敏在家 , 即产生盗窃强奸杀人之念 , 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奶头锤子、鱼嘴钳子、螺丝刀和丈量土地用的细绳窜入王树林家院内 , 见朱秀文与女儿正在看电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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