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别任性!湖南交警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车辆( 三 )

三、4月3日 , 何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湘M33H12普通两轮摩托车 , 当行驶至永州道县营江十字路口路段 , 因不注意行车安全 , 逆向行驶时与同向在前正左转弯的徐某驾驶的湘M3RH**小型轿车相撞 , 造成何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 经认定 , 何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四、4月4日 , 17岁的周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 , 搭乘15岁的张某、16岁的刘某行驶至娄底大道涟源市石马山镇龙江村公路地段 , 从前车右侧超车时 , 与正在右转弯的颜某驾驶的轿车相撞 , 造成摩托车上乘客刘某当场死亡 , 周某和张某身受重伤 , 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 周某由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技术生疏、车辆超员、未戴安全头盔 , 且摩托车未注册登记 , 未购买保险 , 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轿车驾驶员颜某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 , 因没有确保安全行车也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

五、4月7日 , 向某驾驶鄂Q440**重型自卸货车沿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龙凤路由东向西上坡行驶 , 至龙凤路132号“湾塘人家餐馆”前路段时 , 车辆与餐馆门前的太阳伞发生刮擦 , 同时车辆右后轮碾压到道路上行人张某某 , 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 向某驾驶超载货物且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 遇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未采取有效措施避让行人 , 其过错行为是造成此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 。

六、4月8日 , 苏某驾驶车牌号为湘AH01**的重型货车 , 沿长沙市东二环由北往南行驶至洪山桥地段时 , 遇欧某驾驶车牌号为湘AT67**的小型客车搭乘刘某在此地段由北往南行驶 , 发生苏某所驾车变更车道时与欧某所驾车相撞 , 至两车受损 , 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 当事人苏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七、4月10日 , 在株洲市炎陵县井冈东路住房公积金门口路段 , 尹某驾驶的湘B91**6的轿车将停放在路边的四辆小车刮撞 , 造成五车连环追尾相撞受损 , 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 经查实 , 尹某前晚没有睡好当天开车精神恍惚 , 系疲劳驾驶 , 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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