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涉知产案执行 着力保护创新发展( 五 )

3.申请人维权取证行为存在不规范之处 。

绝大多数能够联系上的被执行人都反映申请人存在“钓鱼式”取证嫌疑 , 并以此为由不接受侵权判决结果 。 如某品牌茶叶协会 , 以购买该品牌茶叶为由 , 向个体经营户们索要发票、外包装等 , 商户们起初多数拒绝 , 后在坚持索要下 , 从其他商户取得包装或通用品牌罐 , 申请人随之取得侵权证据 , 起诉索赔 。 再有某知名外资电器公司发现某商户代销与其经营商品相似的侵权商品 , 经简单粗糙取证后 , 在未核实侵权起因、事实、后果等情形下即以侵权为由起诉该商户 , 该商户承认侵权但希望调解 , 但审理期间未及时开展调解 。 在执行程序中 , 因申请人取证不规范 , 加上调解没有充分开展 , 最终影响了执行效果 。

4.缺席审判过多 , 审执配合不紧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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