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中医大发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七 )

(2)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如下10门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向学校提供 , 考生无需提供成绩单 。 合格科目的分数折算为100分 , 不合格或无成绩科目的分数折算为0分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折算为100分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 , 再依次按高考投档成绩、面试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

预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 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 , 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 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予以录取 。

其他说明

1.上海市将统一向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

2.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有关规定 ,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 供专家在面试环节使用 。

3.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 。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 , 一经发现 , 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 , 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 。 若隐瞒病情病史 , 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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