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网络成为侵犯知识产权“法外之地”( 二 )

网络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多发地

2017年 , 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在办理浙江张大伟、义乌市楚菲化妆品有限公司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案时发现 , 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长期通过电商平台等途径接受海外订单生产假冒化妆品 , 涉案金额达40万余元 。

当前 , 网络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多发地 。 据郑新俭介绍 ,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 , 利用互联网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量快速增长 ,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销售渠道由原来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利用互联网销售等新型渠道发展 , 侵权作品也多以网络方式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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