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3D电影得买眼镜,不合理吧?( 十 )

“同时 , 也违反了《合同法》关于附随义务的规定 。 ”彭艳军律师说 , 《合同法》第60条规定 ,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3D电影必须佩戴3D眼镜才能达到观看效果 , 3D眼镜和3D电影是一个整体 , 所以 , 向消费者提供免费且卫生合格的3D眼镜 , 协助消费者完成观影行为 , 是影院必须履行的附随义务之一 。 ”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表示 , 影院在消费者购买了3D电影票之外 , 再额外要求消费者购买3D眼镜的行为 , 是人为地把电影票和观影的工具进行了分割 。 即便提前对消费者进行了告知 , 按服务属性的不可分割性 , 这种分割的、单独收取的费用也是不合理的 , 属于变相多收费 , 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 。 如果在消费者购票前没有进行明确告知 , 那么就涉嫌价格欺诈 , 是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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