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一时爽,侵权违法更酸爽( 八 )

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 , 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 , 应当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 , 向接受试验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 , 并经书面同意 。

据《法制日报》总结 , 这一条在一审稿基础上 , 将临床试验的范围扩大到“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的所有活动 , 增加了“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的规定 , 删除了“禁止向受试者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但可以给予必要补偿”的规定 。

另外 , 二审稿还在“个人信息保护”一章中 , 增加了对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的专门规定 。 对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这些新规定 , 其实也是立法部门对社会新技术发展所带来挑战的回应 , 你怎么看?

果壳

ID:Guokr42

整天不知道在科普些啥玩意儿的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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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始标题为:AI换脸一时爽 , 侵权违法更酸爽---来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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