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发布拟立法:跨江通道取名不能任性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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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发布拟立法:跨江通道取名不能任性随意

本文标题:本市发布拟立法:跨江通道取名不能任性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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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已经迈向拥江发展的“扬子江时代”,过江交通需求飞速增长。跨越长江的桥梁隧道如何收费、命名?如何保障安全和畅通?4月25日,修订后的《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据介绍,南京市已建成6条道路过江通道,包括长江大桥、长江二桥、长江三桥、长江四桥以及扬子江隧道、长江隧道。在建的还有长江五桥、浦仪公路西段、和燕路过江通道南段,此外,南京还在加快开展规划仙新路、建宁西路、锦文路、七乡河、汉中西路等过江通道的前期研究。

南京跨越长江的桥梁隧道越来越多,方便江南江北通行的同时,长江桥梁隧道建设和管理中的新问题不断呈现。

比如,新建的长江桥梁隧道应该如何命名?今天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规定,应当根据穿越洲岛和连接地区的地理名称、沿线历史文化等要素,按法定程序确定名称。有关单位应当在交工验收前,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命名申请;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前,应当征求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批准后报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去年年底,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大修完工通车,长江大桥作为南京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知名地标,《条例(草案)》提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经营管理单位,针对长江大桥桥堡、灯柱、浮雕等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设施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向社会公示。这也就意味着,南京将通过立法对长江大桥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局部设施进行保护。

据了解,《条例(草案)》将充分吸纳本次会议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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