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技能人才“洼地”出实招促“增高”( 二 )

实施意见明确从政治、经济、社会、发挥作用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 , 比如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 , 探索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 其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缴费、纳税限制 , 并按规定落实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税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激励等 。

在改善技术工人待遇方面 , 也明确提出全面提升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 完善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制度 , 建立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 支持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具体举措 。

实施意见同时强调企业主体作用 , 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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