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尊医重卫” 医务人员更应自觉遵法守法( 二 )

该不该用械具 , 还是要先看一看案情 , 让事实说话 。 据报道 , 4月24日 , 上海仁济医院胸外科主任医师赵晓菁在接诊过程中 , 因患者家属多次插队而与患者一方发生纠纷 。 媒体调查发现 , 赵与患者家属发生冲突 , 对方一根肋骨骨折 , 两根肋骨疑似骨裂 , 民警在要求赵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遭拒绝后 , 提出由院方安排其他医生继续接诊 , 赵仍拒不接受 。 民警遂对其口头传唤 , 再次遭到拒绝后 , 将其强制带离诊室 。 在被强制带离至候诊大厅时 , 赵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 。 在此情况下 , 民警将其铐走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规定 ,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 , 可以强制传唤 , 强制传唤时 , 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 赵医生与患者家属发生冲突 , 事情具体起因及孰是孰非先不论 , 对方受伤报警 , 民警接警后到医院调查 , 赵医生的行为符合“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 , 民警强制传唤并依法使用械具 , 应该说基本没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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