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针对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启用两法规

中新网珠海4月28日电 (采访人员 许青青)28日 ,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外公布《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 , 这两个法规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

珠海被称为是“百岛之市” , 全市共有海岛262个 , 其中有居民的岛屿为10个 , 而无居民岛屿多达252个 。 珠海作为海洋大市 , 海域广阔 , 岛屿众多 , 海洋资源丰富 ,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海洋资源 , 对于保障该市生态文明新特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

据介绍 , 《条例》是在贯彻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基础上 , 结合珠海实际制定的一部海洋生态保护综合性立法 。 《条例》共六十六条 , 分为总则、规划管理、保护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章 , 原则上不重复上位法规定 , 立足珠海保护需求 , 建立完善符合该市实际的海域海岛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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