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等11个城市被确定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二 )

刘友宾指出 ,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以来 , 各省积极推荐“无废城市”候选城市 , 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筛选确定了11个城市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 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

同时 , 刘友宾提到 , 为更好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 生态环境部将河北雄安新区(新区代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代表)、中新天津生态城(国际合作代表)、福建省光泽县(县级代表)、江西省瑞金市(县级市代表)作为特例 , 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 。

江苏新闻

刘友宾透露 , 近期 , 生态环境部将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 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现场启动会 , 研究部署“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 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 , 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 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 , 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 , 系统总结试点经验 ,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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