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立法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 解决残疾人出行等实际难题( 二 )

据齐延安介绍 , 为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利用信息 , 融入信息化社会 ,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 , 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公共图书馆、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及公共活动举办单位应当提供语音文字提示、手语、盲文、残疾人专用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协助等服务 , 电信业务经营者、紧急呼叫系统提供符合残疾人需求的文字或语音信息服务 。

在无障碍服务方面 , 鼓励公共汽车、出租车运营单位安排一定比例的无障碍车辆 , 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提供交通服务 。 残疾人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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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工具随身携带必备的辅助器具或者导盲犬 , 公共交通运营单位不得拒绝或者额外收取费用 。

江苏新闻

“目前 , 山东高速公路、铁路客运、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公园、残疾人服务机构、养老机构、主要文化体育场所、主要城区道路和交通无障碍设施等基本实现了无障碍化 。 ”齐延安告诉采访人员 , “十二五”以来 , 该省公共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巨大发展 , 济南、青岛、东营、烟台、临沂荣获“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 从2008年开始到2018年连续十年间山东为24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和无障碍辅具适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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