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男孩”母亲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3( 二 )

本文原始标题为:“失联男孩”母亲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来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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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丹编造虚假警情 , 在信息网络及其他媒体上传播 , 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 鉴于陈某丹系初犯 , 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但考虑到其因一己之私 , 损害社会诚信和良知 , 损耗社会公共资源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 对其不适用缓刑 , 遂作出如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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