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发布新规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 二 )

最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 一是支付机构可以凭交易电子信息 , 通过银行为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下电子支付服务 。 二是明确支付机构可为境内个人办理跨境购物、留学、旅游等项下外汇业务 。 三是支付机构应建立有效风控制度和系统 , 加强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银行应对合作支付机构相关外汇业务加强审核监督 。 四是在满足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 , 银行也可参照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 (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