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频繁发生:给孩子报培训班 你会签合同吗?

给孩子报培训班 你会签合同吗?

江苏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薛玲

扬子晚报讯(采访人员 薛玲)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不得泄露、散布学生的个人隐私和信息 , 不得擅自将乙方的姓名、肖像、影像用于商业宣传……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民政厅日前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 。 该《合同》适用培训对象(学生)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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