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见地方高校去行政化动真格( 二 )

定研究提出二级学院领导人员配置数量 。 二级学院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 , 实行职员制 , 可暂参照相应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级别进行管理 。 ”2017年的方案要求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 鼓励高校在二级学院开辟试验区 , 扩大其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权 。

据教育部颁布的《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 ,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833万人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8.1% 。 依照学界的高等教育发展阶段划分标准 , 我国距离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仅一步之遥 。 站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从大众化阶段向普及化阶段转换的重要节点 , 亟须客观、准确地科学预测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发展趋势 , 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

在大力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今天 , 我们在为《意见》点赞之余 , 必须注意的是 , 高校“去行政化”绝非去除二级学院院长和副院长们的行政级别那么简单 , 更需要去除的是高校里面的“官本位”意识 , 切实理顺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等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 , 批判地学习和借鉴高等教育发达国家是如何规范学院层面的办学权力的 , 不断完善和改进大学内部的治理模式 。 与此同时 , 更需要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认真思考如何真正意义上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 , 克服人才管理中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 , 取消高校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 建立与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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