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起诉携带大量现金及饰物离境未申报者( 二 )

2名涉案人士为香港居民 , 报称为押运员 , 受公司指示携带行李出境 。 调查期间 , 2人均表示不知道行李内藏有大量现金 , 也未能清楚说明现金来源 。 澳门海关认为款项来源可疑 , 怀疑涉及经济犯罪 , 已将案件转交司法警察局经济罪案调查处跟进 。

2人涉嫌违反澳门《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的相关规定 , 一经判罚 , 将按超出指定金额的多少 , 科处澳门币1000元至50万元罚款 。

此外 , 两人在未申报的情况下 , 携带价值超过澳门币5000元的货物出境 , 澳门海关将依《对外贸易法》作出起诉 , 一经判罚 , 可科处澳门币1000元至5万元罚款 , 而被查获的货物也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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