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11个试点地区: 药价降幅达52%( 三 )

25种药品价格下降后 , 如何保障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 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

药品价格打了折 , 质量会不会“打折”?

事实上 , 此次“47”集中采购试点是在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部分仿制药达到和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水平的基础上开展的 。 在保证药品质量及一定销量的前提下 , 最大程度降低药品价格 。 而在中标之后 , 试点城市也加强了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 对中标药品展开全品种覆盖抽检 。

如何确保药品供得上、医院和医生愿意用?

据悉 , 此次试点采用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组合措施 , 有关部门在试点启动之前 , 对中选企业和相关药品的生产情况进行了摸底 , 对企业库存进行定期跟踪 , 保障中选药品的供应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介绍 , 卫健委部署了推进“47”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关于药品使用的两方面措施 。 “一是监测药品使用情况 , 一是取消了影响药品使用的政策门槛 , 如原先规定的药占比、医院用药种类数量等 。 ”曾益新说 , 将继续做好监测和调研 , 通过三医联动机制 , 把药品集中采购的好制度进一步拓展 , 发挥更大作用 。

循序渐进扩大试点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 是政府为解决“看病贵”“药价高”问题所做的解决方案之一 。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 , 要进一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 , 完善集中采购制度 , 认真总结试点经验 , 及时全面推开 。

试点城市之外的患者 , 能否尽快享受价格更合理、低廉的优质药品?陈金甫表示 , 下一步 , 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 , 继续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 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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