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主任贪污公款成“阶下囚” 30年拼搏毁于一旦( 二 )

李军用30多年的拼搏 , 从一名普通职员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一名副厅级干部 。 但他却在不到10年时间里 , 以权谋私 , 先后收受他人财物、贪污公款达800余万元 , 最终沦为“阶下囚” 。

李军贪污、受贿案经山东省烟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 被法院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十三年 , 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 并处罚金100万元 。 前不久 ,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

1.顺手牵羊 , 巧算“账外账”

李军出生于山东省昌乐市 , 1982年7月进入国家某技术公司第二三建设公司工作 。 1999年12月 , 李军凭借在工作上的突出表现走上领导岗位 , 任第二三建设公司第四工程公司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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