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推新规: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差评

30日 , 市场监管总局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 , 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 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 , 不得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 。

针对网络交易监管等作出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4月30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到2019年5月29日 。

此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删除条文24条 , 修改条文34条 , 新增条文36条 。 《办法(征求意见稿)》共6章 , 70条 , 包括总则、网络交易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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