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驾驶员肇事逃逸 车祸现场两人死亡( 二 )

" 他们和驾车的人都是一个车间的,当晚共 13 人聚餐。" 专案组迅速组织警力在很短时间内找到了一起吃饭的 12 人,只缺张某 1 人,而他便是晚上轿车的驾驶人。民警打张某电话,电话关机,没有人知道张某去向。" 事发后小张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告诉我开车出了事故,然后我们一桌人便前往现场,到现场后没有看到他,之后就联系不上了。" 据工友供述。

民警立刻调查张某的社会关系,继续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帮助劝他主动投案。到 4 月 28 日凌晨 1 时左右,民警再次联系张某舅舅,对方称张某已被家人找到,现在南河镇太平村境内,民警立即到该处将张某抓获。

" 破案只用了 4 个小时。" 办案民警告诉现代快报采访人员,经酒精呼气检测,张某仍构成饮酒驾驶,他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供认不讳。经查,当晚 9 时许,张某在与同事们聚餐快结束时,便和董某说想试试董某改装后的丰田轿车,便拿了车钥匙去 " 试驾 " 一番。

没想到车拐到 302 县道不远,就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事故致二轮电动车驾驶员薛某和乘坐人朱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弃车逃逸。经查,死者薛某今年 30 岁,朱某是他的丈母娘,当晚开电动车送朱某回家发生了意外。目前,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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