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虚假宣传,奔富公司一审被判赔偿富邑集团140万元( 六 )

另一方面 , 奔富公司及其关联方也在积极注册和获取“奔富”相关商标 。 2014年7月 , 奔富公司股东东方明日注册了“奔富庄园”商标 。 2018年3月 , 案外人曾某某获得“奔富”商标 , 核定使用服务项目为第35类的进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销、工商管理辅助等 , 并在同年4月授权奔富公司对该商标采取维权行为 。

2016年3月 , 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对“奔富酒园”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 称东方明日系恶意抢注涉案商标 , 原商评委最终对“奔富酒园”商标进行了无效宣告 。 此后 , 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又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 , 申请撤销曾某某获得的“奔富”商标 。 2017年12月 , 国家商标局撤销了该“奔富”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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