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启动,涉及湖北359处矿山,面积2

4月28日 , 从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 , 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全面启动 。 此次行动涉及湖北省359处矿山 , 面积2486.3公顷 。

自然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 , 明确要求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废弃露天矿山(含采矿点)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 到2020年底 , 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各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治理任务 。

上游地区 , 修复重点是消除地灾隐患 , 防治水土流失 , 恢复植被;下游地区 , 修复重点是恢复生态和修复地形地貌景观 。 地处中游地区的湖北省 , 废弃露天矿山以磷矿为主 , 总磷和重金属水土污染问题突出 , 修复重点是废渣治理 , 防治污染 , 恢复植被 。

第一阶段为摸底核查 , 在2019年6月前 , 根据2017年全国矿山环境遥感调查数据 , 对湖北省废弃露天矿山情况进行核查 , 建立档案 。 在核查基础上 , 制定实施方案 , “一矿一策”建立台账 , 明确责任主体、治理任务、资金来源、治理时限等;接下来为综合治理阶段 , 2020年12月前 , 将治理任务逐级分解 , 抓好实施方案落实 。 治理工作应在保证地质环境稳定基础上 , 修复和提升土地资源利用价值 , 结合植被恢复和山体修复 , 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 , 增加绿化面积;在监督检查和验收评估阶段 , 要求验收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 , 总体评估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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