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最新意见来了!( 四 )

一、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 , 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 , 补缴免收滞纳金 。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 , 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 。

三、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 , 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 。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 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退役士兵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 , 各地按规定予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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