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私车抢拽方向盘都可能构罪 加重情节不得缓刑( 七 )

“只要有了加重处罚情节之一的 , 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 ”王海兰表示 , 此案发生在春运期间行驶于高速公路的大巴车上 , 且犯罪嫌疑人万某还存在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的情节 。

安全红线不可轻越

“一站错过容易挽回 , 一生错过无法追悔 。 公共安全的红线不可随意越过 , 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 。 ”惠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玉珏表示 , 对这类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 检察机关应提前介入 , 依法惩治 , 并以案释法深入分析挖掘背后深层次原因 , 为减少直至杜绝此类“车闹”行为提供司法建议 。

就在近日 , 梁溪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在公交上车殴打驾驶员的案件 。 “嫌疑人徐某目前已被批准逮捕 。 ”梁溪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林理介绍 , 徐某因在上车过程中对驾驶员吉某产生不满 , 在车辆转弯时与吉某理论并用拳击打其右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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