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被查:长期吸毒、充当“保护伞”( 二 )

经查 , 刘立在任鸡西市恒山区、鸡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 , 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违反“六大纪律” ,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 长期吸食毒品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影响 , 公权私用、滥权妄为 , 索取巨额财物 , 大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 , 长期组织、参与、纵容家族黑恶势力并充当“保护伞” , 涉嫌受贿、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徇私枉法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

刘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理想信念丧失殆尽 , 毫无党性原则和纪法观念 ,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 严重玷污党的形象 , 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 性质极其恶劣 , 情节特别严重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决定给予刘立开除党籍处分 , 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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